问医生 找医院 查疾病 症状自查 药品通 健康笔记
首页 > 精编内容 > 权威资讯 > 正文

有过期四个月的感冒清热颗粒可以吃吗

2023-06-13 22:37:0939健康网

有过期四个月的感冒清热颗粒一般不可以吃,因为药效可能已经流失,服用后可能达不到治疗疾病的效果,而且药物还可能会发生变质,服用后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感冒清热颗粒是一种中成药,药品类型为辛凉解表剂,主要是由荆芥穗、薄荷、防风、柴胡、紫苏叶等中药材组成,具有疏风散寒、解表清热的功效,通常用于治疗风寒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恶寒身痛、鼻流清涕、咳嗽咽干等症状。如果感冒清热颗粒过期后,药物成分可能会发生改变,导致药效明显减弱,服用后通常达不到治疗疾病的效果。而且药物过期后,还可能会出现发霉、变质的情况,服用后可能会对胃肠道造成刺激,引起腹胀、腹痛、腹泻等不适症状,严重者还可能会引起药物中毒。因此,有过期四个月的感冒清热颗粒一般不可以吃。

建议患者到正规医院或药店重新购买新日期的药物,并遵医嘱服用药物,不可以盲目用药,以免服用药物不当影响到身体健康。此外,在服用药物期间要避免食用生冷、油腻、辛辣的食物,以免产生不良反应,导致病情加重。如果患者服用药物三天症状没有得到缓解,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39健康网(www.39.net)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
张碧云主治医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儿科

特别策划
举报/反馈
链接地址:*
举报内容问题:*请选择举报类型
原创文章链接:
其他理由:
更多问题及建议: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