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氏筛查是指唐氏综合征产前筛选检查,12周做了唐氏综合征产前筛选检查16周以后,一般不需要再做。
唐氏综合征产前筛选检查是一种通过抽血化验孕妇血液中的血清学指标的方法,可以通过检查孕妇血清中甲型胎儿蛋白、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和游离雌三醇的浓度,来判断胎儿患唐氏综合征的风险。一般在孕早期和孕中期进行检查,通常在孕12周之后进行检查,因为此时胎儿的器官开始发育,孕妇进行唐氏综合征产前筛选检查可以及时发现胎儿的异常情况,如果检查时间过晚,可能会影响检查结果的准确性。因此,如果孕妇在12周之后进行了唐氏综合征产前筛选检查,16周之后一般不需要再进行检查。
唐氏综合征产前筛选检查的准确率并非百分之百,如果检查结果出现异常,孕妇需要进一步进行检查,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无创DNA产前检测技术、羊水穿刺等检查,来确诊胎儿是否存在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