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产检一般需要做8次。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没有出现高危妊娠因素,建议在怀孕期间至少进行8次产前检查。分别在怀孕12周、20周、26周、30周,以及34周、36周、38周和40周内。但是如果出现一些异常情况,也有必要酌情增加产前检查次数,如妊娠期糖尿病、甲状腺功能异常妊娠、前置胎盘、高龄孕妇等。如果怀孕期间出现一些紧急情况,如先兆流产和先兆早产,也有必要随时增加产前检查次数,以确保怀孕期间的保健质量。而且每次妊娠的产前检查内容也不同,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建议怀孕期间要适当加强营养补充,保证充足的睡眠,避免进行剧烈运动,注意定期进行产前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