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性肺炎如果是轻度无症状,停止放疗后炎症可以自愈,时间因人而异。
放射性肺炎是一种由辐射暴露引起的呼吸道疾病。放射性肺炎的发病率国内外报道不一,从8.00%到8.25%不等。肺对辐射很敏感。当肺组织受到过量辐射时,可能发生一系列病理变化,导致放射性肺炎。放射性肺炎一般发生在放疗后1 ~ 3个月。其典型症状为发热、咳嗽、咳痰、胸痛、气短等。严重者出现高热、胸闷、呼吸困难、剧烈咳嗽、咯血等症状。严重的放射性肺炎可并发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或急性心功能不全。放射性肺炎以综合治疗为主,在糖皮质激素基础上辅以对症治疗。此外,一些新药正处于研究阶段。
1、糖皮质激素治疗:
糖皮质激素是治疗放射性肺炎的常用有效药物,有效率达80%。一般用强的松治疗。
2、对症治疗:
肺部出现继发感染时应给予抗生素。吸氧可以改善低氧血症。使用可待因、右美沙芬等药物可有效缓解咳嗽。使用盐酸氨溴索、乙酰半胱氨酸等药物可有效祛痰。
3、新药治疗:
目前,一些新药如活性氧清除剂、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细胞因子抑制剂、蛋白酶抑制剂等给治疗带来了光明。但这些药物大多处于动物实验和细胞实验的临床前阶段,需要进一步的临床验证。
日常注意事项:首先,在放疗过程中,如果感到发热、咳嗽等不适,要及时与医生沟通。其次,老人和小孩抵抗力弱,要少去人多的公共场所,避免感染。同时,吸烟者应该尽快戒烟。最后,对于慢性肺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慢性肺部疾病患者,应积极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