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发性骨折一般需要三个月左右。
多发性骨折通常是指身体多个部位的两处以上骨折。严重外伤会造成患者多处骨折。在复杂损伤中,骨折还会导致其他结构性损伤,如神经和血管。多处骨折的患者容易大出血,引起创伤性休克,甚至肝、脾、肺等内脏破裂。所以要高度重视,明确各个骨折部位的损伤程度,保证生命体征的稳定。
多发现骨折的治疗原则为以下几点:第一,需要立即处理一些危及生命的因素,如心、脑、肝、肾、脾的损伤,因为它们可能会导致立即危及生命,所以应该尽早处理。此外,一些血管和神经损伤也需要尽快处理,因为这种损伤可能会引起休克,危及生命。其次,对于一些开放性骨折,在生命体征稳定的前提下,应尽早进行手术干预,比如开放性骨折。可以尽早清创,然后采用有限内固定配合一些外固定,比如外固定支架,达到早期治疗。再次,一些不稳定骨折,如骨干骨折,早期可保守治疗,如持续牵引,以达到缓慢复位,稳定骨折端。最后,在生命体征完全平稳,病情稳定,一些隐藏的伤情完全查清后,对全身各部位的骨折进行逐步切开复位内固定。多发性骨折一般不建议保守治疗,能手术的尽量手术,因为对骨折的恢复和一些并发症的预防非常有利。
建议多发性骨折损伤非常严重,可能合并颅脑损伤或胸部损伤,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如果有脑部不适或胸部不适的症状,一定要及时告诉医生,做好处理,减少后遗症。此外,患者还应注意观察患肢的情况。如果有任何疼痛或充血的加重,也应该通知医生,并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避免不利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