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瞳的作用是为了更好地进行验光,散瞳是指当眼的瞳孔括约肌被药物完全麻痹时,瞳孔扩张。
散瞳是因为儿童和青少年有很强的眼睛调节能力,由于屈光度提高,假近视成分无法去除,影响验光结果的准确性。因此,对于青少年近视患者或可能被诊断为近视的患者,散瞳验光是必要的。散瞳对不同年龄的患者有不同的影响,12岁以下的儿童,由于其强烈的调节作用,如果验光不分散瞳孔误差会很大。12~40岁近视、远视和散光患者的首次验光应进行散瞳,如果第二次验光度数变化不大,可根据原度数增减瞳孔验光。儿童和青少年视力不稳定,视力时好时坏,会被认定假性近视。散瞳后患者瞳孔扩大,调节功能消失,假性近视也随之消失。
散瞳后,患者可能会出现暂时性怕光。因此在进行户外运动时,避免强光照射眼睛,切勿让眼睛暴露在强光下。此外,也可以戴太阳镜或遮阳板。做户外运动时,应该采取一些必要的防护措施,如戴一副防护眼镜。散瞳期间,不要近距离阅读、看电视或使用电脑。否则会刺激眼睛,不利于眼睛的恢复。散瞳验光以后到复验间隔时间的长短取决于所用的散瞳、睫状肌麻痹剂作用持续时间的长短。滴用阿托品者,其麻痹睫状肌的作用可持续长达2周,因此,一般于散瞳验光后3周才进行复验检查;后马托品的麻痹作用持续2-3天,故于散瞳验光后1周复验;托品酰胺的麻痹作用弱而短暂,大多于8小时后即消失,因此,可于验光后3天进行复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