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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根不能与什么同用

2023-04-09 05:21:0739健康网

芦根一般不与刺激性食物、寒性药物同用,以及孕妇慎用。芦根为豆科植物芦根的干燥根,其味甘、性寒,归肺经,具有清热泻火、生津止渴、止血、化痰止咳的功效。

1、刺激性食物

芦根性寒,具有清热泻火的功效,适用于风热感冒、肺热喘咳等患者,但不适用于脾胃虚寒、气阴两虚、脓清者服用,这类患者表现为畏寒肢冷、大便溏薄、食欲不振、乏力、气短、咳嗽痰多清稀、自汗、盗汗等,若与刺激性食物同用,如辣椒、花椒、胡椒等,会导致药效降低,还可能会刺激胃肠道,引起腹痛、腹泻等不适症状,严重的还可能会加重病情,不利于身体健康。

2、寒性药物

芦根性寒,具有清热泻火的功效,适用于有热性病、肺热喘咳、胃热呕吐、烦渴、消渴、肺热咳嗽等病症的患者,但不适用于月经期、脾胃虚寒、阳虚寒盛、外感风寒者使用,这类患者表现为畏寒肢冷、小便清长、乏力、食欲不振、大便溏薄、自汗盗汗等,如果与寒性药物同用,如大黄、黄连、金银花等,会导致药效降低,还可能会刺激胃肠道引起腹痛、腹泻等不适症状。

3、孕妇慎用

芦根性寒,具有清热解毒的功效,性质寒凉,对于孕妇属于寒性体质,服用芦根可能会引起胃肠道不适,出现腹痛、腹泻等症状,也可能会刺激子宫,引起子宫收缩,导致流产等不良反应,所以孕妇应慎用。

武志娟副主任医师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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