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患者患有糖尿病,并且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二甲双胍进行治疗,在病情稳定的情况下一般是可以停药的。但如果患者是单纯性2型糖尿病且并发其他疾病,则不能随意停药。
对于肥胖、高血压以及高脂血症等危险因素合并2型糖尿病的患者来说,在服用地平类药物和胰岛素的基础上联合应用二甲双胍,能够使血糖水平保持在稳定的范围内。若患者的症状已经得到了缓解并且不存在并发症的情况时,则可以在咨询专业医师后逐渐减少药量或者停止用药。
但对于单纯性2型糖尿病的患者来说,由于该疾病的发病机制比较复杂,而且容易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所以需要长期服用二甲双胍来维持血糖的稳定。如果患者在用药期间出现了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则可能是由于血糖过低所引起的,此时是不建议擅自停药的,以免加重病情。必要时可遵医嘱调整剂量或更换其他降糖药物进行治疗。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是否能停用二甲双胍应以医嘱为准,不可自行盲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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