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诊断标准,主要分为妊娠20周以后诊断和妊娠20周之前诊断。
1、妊娠20周以后诊断
20周以后的高血压疾病,需要在孕妇怀孕20周以后才能诊断。如果患者在20周以前发现高血压,要询问患者有没有上腹部不适、头晕、眼花、胸闷等症状。如果患者上腹部不适、头晕、眼花、胸闷,且血压在160/110mmHg以上,可诊断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如果患者血压在140/90mmHg以上,可诊断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另外,如果患者血压不是很高,但是比较难以控制,也要考虑是否有慢性高血压情况,需进行动态观察。如果患者血压升高超过150/100mmHg,且产后随时准备分娩,可诊断为慢性高血压。慢性高血压一般需要终止妊娠,建议患者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硝苯地平、拉贝洛尔等进行治疗。
2、妊娠20周之前诊断
如果患者是20周之前发现高血压,一般诊断标准是血压≥140/90mmHg,需要做尿常规、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检查来辅助诊断。如果患者尿常规中出现尿蛋白阳性,血常规中出现血小板减少,肝功能中胆红素升高,肾功能中肌酐和尿素氮升高,这种情况下可诊断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如果患者血压不是很高,但是在150/90mmHg以上,也没有尿蛋白阳性,且肝功能、肾功能正常,则可诊断为妊娠期高血压疾病。